新华集团创办于1988年,总部位于中国合肥。30多年来,集团始终肩负“新华教育、兴国为民”的崇高使命,秉承“团结、务实、开拓、奉献”的新华精神,现已发展成为以教育为主,集科技、投资和金融于一体的国际化、现代化企业集团。
新华集团专注教育事业,成绩斐然,涵盖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和教育培训服务等领域,拥有中国新华教育(02779.HK)和中国东方教育(00667.HK)两家上市公司。旗下院校有安徽新华学院、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安徽新华学校等。
因单位需求,现对安徽新华学院智慧通行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有资质的供应商投标参与。
第一部分 招标项目内容
1.项目编号:ZBGG-2025-0092
2.项目名称:安徽新华学院智慧通行项目
3.项目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55号安徽新华学院
4.招标内容:人脸数据安全保护系统、人脸识别算法分析管理平台、智慧通行综合管理平台、访客预约系统、人脸识别设备、道闸及配套设施等,详见技术需求书。
第二部分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且经营范围须包括招标采购项目内容(以营业执照为准)。
2.投标人应具有生产厂家或授权销售招标项目内主要软硬件设备的商家,须具有优秀工作经验和良好售后服务经验。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信用资格要求:截止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出现以下情况,否则投标无效(提供承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最高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2)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为准);
(4)投标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为准)。
6.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厂商具备高校类似项目建设经验,提供近三年刷脸门禁、人脸识别数据安全保护系统、实时查寝及归寝异常预警(具备其中之一即可)建设相关业绩的案例及合同复印件。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投标产品必须为成熟产品且有相应成功案例。
9.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说明
1.总体要求:需满足使用方招标参数中各项功能需求。
2.包装及环境要求:中标方货物包装应严格按照采购方要求包装,确保无裸露、确保运输过程中无磕碰损伤等情况存在。外包装应规范无污染,到货及安装过程中如发现有表面损伤,中标方应予以及时更换并确保不影响交付日期。安装结束后需及时清理安装所产生的各项垃圾,确保不损坏现场环境并做到安装后现场的环境清洁。
3.报价要求:本招标项目的产品报价包含产品价格、运输、保险、税费、装卸、安装、检测、验收费用、成品保护、管理费、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除非另有约定,否则,采购方为履行本项目产品采购无需支付其他任何款项费用。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制作要求(须装订、商务与技术标分开密封)
一、技术标部分(单独封装,✮不得体现价格,1正1副)
1.标书目录(按以下技术标要求逐项列明汇总并备注查询页码)。
2.投标企业简介。
3.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授权委托书(如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不要求此项内容)。
6.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以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证明材料。
7.技术偏离响应表(对照附件一第二部分设备技术参数,写清所投产品参数,逐项列明响应情况(正偏离、负偏离等),✮不可体现价格)。
8.近三年高校类似项目案例及合同复印件(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厂商具备高校类似项目建设经验,提供近三年刷脸门禁、人脸识别数据安全保护系统、实时查寝及归寝异常预警(具备其中之一即可)建设相关业绩的案例及合同复印件,相关案例不少于3个,提供的合同至少能反映甲乙双方、服务内容、签订时间等内容的合同首页、合同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否则不予认可)。
9.售后服务承诺书。
10.供货周期承诺书。
11.产品质保承诺书。
12.不高于市场价格承诺书(同地域、同配置、同数量,价格不高于市场价格)。
13.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商务标部分(单独封装,1正1副)
1.投标函。
2.产品报价清单(详见附件三:投标报价)。
3.投标报价说明。
4.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
投标书要求必须装订,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开密封(封面密封处加盖公章,写清所报项目名称、业务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格式可参照附件二:投标封面格式)。
第五部分 投标(送样)、开标、评标、定标
1.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资质文件等装入密封的信封内,封条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封面注明“安徽新华学院智慧通行项目投标文件”。投标书技术标包括正副本各壹份,商务标包括正副本各壹份,若正本与副本存在差异,以正本为准,商务标与技术标分开密封盖章封印。将投标资料直接邮寄(顺丰)至新华集团采购部薛老师处(邮寄地址:中国·合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望江西路555号安徽新华学院行政楼(104室)-新华集团采购部 薛老师收)。
2.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 1 月 5 日11时止。
注:超过投标截止日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方的投标报价。
3.开标评选时间暂定2026年 1 月 6 日14时,若有变动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不再另行通知。开标时投标方无需到场等待。
4.评标
1)组成评标小组,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综合评审;
2)评标过程严格保密,评标有关材料定标前一律不得私自带离评标现场,招标小组成员不得私下与投标方接触;
3)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议方式进行;
4)请各投标方在评标期间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5.定标
评标小组根据评标小组评标情况综合定标。
第六部分 投标人须知
1.投标保证金、合同履约金要求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开标前2日内将投标保证金直接汇款至招标人指定银行及开户账号,招标人凭银行回单开收据,中标后自动转为合同履约金。
合同履约金在项目质保期2030年12月31日到期后,无质量问题或其他扣款情形的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2)保证金缴纳开户银行及账号:
单位名称:安徽新华学院
账号:12086001040007937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合肥蜀山区支行
3)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人如未中标,在接到招标人电话通知后,请两日内持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需盖投标单位公章)到招标人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回手续。
2.项目付款方与付款方式:
本项目付款单位是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标单位需与安徽新华学院、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三方协议。
付款方式:货到现场初验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付总款的【50%】;安装调试完毕、经正式验收合格并稳定运行1个月后【15】个工作日内付至总款的95%;余额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金的起算日期为产品正式验收合格并稳定运行1个月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在【12】个月内无质量问题或其他扣款情形的,期满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付款采用转账形式,中标单位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付款前提供符合中国农业银行要求的正规发票。
3.投标人的义务
1)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书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书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投标书中的所有承诺,将作为合同承诺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所投的品种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杜绝串货和假冒伪劣行为;招标参数供参考并非要求完全符合,但需满足使用功能需求;
2)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响应采购方在招标范围内产品所提出的开票要求;
3)本次采购项目招标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承担所有与准备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4)投标人依据招标清单报价表所述要求,进行分项及总项报价;
5)招标所需的任何项目若未有明确加在所列价款中,该部分有关费用应视作包括在投标报价之内(如投标、运送、开票等全部费用);
6)投标人的报价一旦为招标人所接受,则不会受任何因素变化而调整;
7)各投标人需具备充足的补需能力、仓储条件及稳定合理的供货机制;
8)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和品类进行拆分采购,报价时请均衡报价;
9)投标人的报价一旦为招标人所接受,则不会受任何因素变化而调整;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100000),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有违约,不予退还并追究因此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10)因现场环境造成部分项目不具备安装调试条件的,由中标单位向校方提交情况说明,由校方信息中心进行确认,不影响项目的整体验收和付款,现场环境具备后中标单位及时进行安装调试。
11)合同期内因校方局部规划变更,中标单位需无条件配合校方进行相应设备的二次拆装。
5. 下列情况将会造成投标人投标无效
1)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标书、打样和交纳投标保证金;
2)未按招标书规定的内容制定投标书;
3)因投标人的恶意行为,使招标人遭受损失。
6. 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联 系 人:薛老师(18949850329)秦老师(18155185293)
现场勘察及技术答疑人:张老师(15215696585)(答疑截止时间:2025年 12 月 26 日 12 时止)
联系地址:中国·合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望江西路555号安徽新华学院行政楼(104室)-新华集团采购部。
电子邮箱:xhjtcgb01@xinhuaedu.com 。
第七部分 重要提示
1. 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中涉及对产品、服务等描述的技术参数、技术标准、产品配置等认为包含指定性、倾向性的内容,欢迎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或咨询。
2. 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质疑、咨询等需要招标人解释、答疑的,应当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文件并提供电子版(发至招标人电子邮箱xhjtcgb01@xinhuaedu.com,并电话告知)。
3. 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招标人电子邮箱发出,招标人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附件一:《智慧通行项目技术参数》
附件二:《投标主要标准文件格式》
附件三:《安徽新华学院智慧通行项目报价清单表》
附件四:《安徽新华学院校园智慧通行项目三方合同-模板》
附件五:《保证承诺书》、《廉政承诺书》、《安全文明施工协议书》
安徽新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采购部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