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集团室外景观及土方工程一审结算审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新华集团创办于1988年,总部位于中国合肥。30多年来,集团始终肩负“新华教育、兴国为民”的崇高使命,秉承“团结、务实、开拓、奉献”的新华精神,现已发展成为以教育为主,集科技、投资和金融于一体的国际化、现代化企业集团。

新华集团专注教育事业,成绩斐然,涵盖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和教育培训服务等领域,拥有中国新华教育(02779.HK)和中国东方教育(00667.HK)两家上市公司,办学覆盖全国 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海外区域。旗下院校有安徽新华学院、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安徽新华学校、合肥新华实验中学等。

因单位需求,现对安徽新华集团旗下院校室外景观及土方工程一审结算审计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全国有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第一部分 招标项目内容

1.项目编号:ZBGG-2023-0135

2.项目名称:安徽新华集团旗下院校室外景观及土方工程一审结算审计项目

3.项目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江苏省南京市(提供食宿)

4.招标内容:详见项目需求说明

第二部分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及服务能力。

5.投标人在参加此次项目之前的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

6.信用资格要求: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出现以下情况,否则投标无效(提供承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最高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2)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为准);

(4)投标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为准)。

7.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表

 

序号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分类

备注

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一期室外景观一审结算项目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高淳校区)一期室外景观一审结算项目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高淳校区)二期土方一审结算项目

1

项目所在地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


2

送审价

约4500万元

约9100万元

约720万元

具体以实际送审价为准

3

项目

内容

道路、景观、运动场、综合管网、大门及围墙、安装、给排水、绿化等

道路、景观、运动场、综合管网、围墙、安装、给排水、绿化等

外购土方及回填


4

合同形式

总价包干合同

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5

甲供材

钢筋、墙地砖、踢脚线、灯具、透水砖

钢筋、灯具、透水砖

甲供材未计入施工合同价,涉及甲供材的审计费用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投标报价材料书应含以下材料,并按要求加盖公章(附件没有提供格式的部分内容由投标单位根据项目需求自拟)。

一、商务标内容(独立封装)

1.企业简介。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报价函。

4.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复印件。

5.不高于市场价格承诺书。

6.合同主要条款(附件二)。

7.《廉政承诺书》(附件三)。

8.《保证承诺书》(附件四)。

9.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技术标要求内容(★不得体现价格,独立封装)

1.企业简介。

2.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3.★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复印件。

4.自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2项单项工程规模10万m2及以上类似公共建筑造价业绩(以合同签订为准)。

5.拟派遣造价审计团队人员近两年社保证明。

6.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报价材料装订成册并在报价资料封面标明所投内容、公司名称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同时技术标电子版发送到邮箱:xhjtcgb01@xinhuaedu.com(不得含有报价)。

三、标书制作

本次招标投标书须要一式贰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正副本统一密封(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密封)。

第五部分 招标文件答疑、标书送达时间

一、标书费

此次投标,招标方不收取标书费。

二、答疑及现场踏勘时间

2023年11月13日12:00时前(投标人根据投标需要自行对接,进校踏勘需要提前1天报备)。

三、投标书送达时间

 2023年11月15日12:00时前,过期不予接收(投标人进校递交投标文件需要提前1天联系项目负责人报备)。

第六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项目付款方式

本条项下“甲方”指附件二签订合同的采购方,“乙方”为中标方。服务酬金的支付方式:

1.服务酬金应转账支付至乙方账户。

2.支付方式:结算审计项目完成提交符合合同要求的成果文件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项目造价咨询费用的60%,余款待二审审核后,双方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结算后(即一审结算审计成果经二审审计后总价误差范围和涉及钢筋、砼及其他大宗材料的工程量(指分项造价超过整体工程造价10%)误差率均在1.5%范围内,则一次性无息付清。否则,依约扣减。)据实支付。

3.如一审结算核对完成后,争议问题超6个月未解决,甲方按除争议金额外的审计费用的50%支付。

4.甲方支付前,乙方应提供合法足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为6%),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

5.如果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服务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每日应按服务酬金的万分之二向乙方补偿支付酬金利息。

6.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支付申请资料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乙方应向甲方充分说明并经甲方认可。异议提出后甲方有权暂缓支付酬金。

二、投标人的义务

1.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书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单位一旦中标,其投标书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投标书中的所有承诺,将作为合同承诺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三、投标人须知

1.拟派遣造价审计团队人员要求:除提供近两年社保证明外,拟派遣造价审计团队应经招标人考察、面试,通过后,在招标人指定地点驻点办公(办公地点:合肥市、南京市),在招标人及采购方统筹安排下进行项目一审结算审计。

2.拟派遣造价审计团队专业要求:土建造价、安装造价、景观造价、钢筋算量。

3.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合同、竣工图纸、招投标文件、结算书等内容,在约定时间内提供结算审计成果。一审结算周期要求:自接收资料起35个日历天内完成审计初稿,15个日历天内完成审计核对。

4.一审结算审计成果经二审审计后总价误差范围应控制在1.5%范围内,二审只审减不审增。若误差在1.5%范围内(含1.5%),不扣除审计费用;若误差大于1.5%,则扣除相应审计费用的30%,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审计初稿完成后如有调增内容,投标人需给出合理说明。涉及钢筋、砼及其他大宗材料的工程量(指分项造价超过整体工程造价10%),其误差率应控制在1.5%范围内(含1.5%)。若发现误差在1.5%范围内(含1.5%),不扣除咨询费用;若误差大于1.5%则扣除相应咨询费用的30%,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审计团队提交审计方案经甲方同意后实施。

6.审计团队在初稿完成前驻点审计,核对及争议解决时间及地点应遵从甲方安排。

7.对于施工过程中未实测实量的内容,由审计团队安排现场测量。

8.对于工程实体需现场复核的,审计团队需安排现场取芯。

9.对于审计过程中经甲方复核发现审计内容有明显错误的或错误率超过送审金额的1.5%,根据相关合同条款作相应处罚。

10.审计团队在一审结算审计成果完成后,需根据甲方安排与二审审计进行核对。

11.如一审结算核对完成后,争议问题超6个月未解决,甲方按除争议金额外的审计费用的50%支付。

12.审计完成后,向甲方提交审计分析报告。                                                 

13.提供完整齐全、条理清晰的计算底稿,保证计算底稿、数据的一致性及可复查性。

14.信誉要求: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商业信誉。

15.其它相关要求:按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有关规范、定额、计价文件等规定且符合招标人及采购方要求进行一审结算审计工作。

四、下列情况将会造成投标人投标无效

1.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标书。

2.未按招标书规定的内容制定投标书。

3.标书未封闭并加盖单位公章。

4.因投标人的恶意行为,使招标人遭受损失。

五、联系方式

1.咨询联系人:何老师18096625189   周老师13856920592

2.业务联系人:姜老师13965034506   郭老师19965473490

      联系电话:0551-65872629

电子邮箱:xhjtcgb01@xinhuaedu.com

联系地址:中国·合肥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望江西路555号安徽新华学院内新华集团采购部

第七部分 重要提示

1.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中不明确的条款及要求,欢迎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或咨询。

2.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质疑、咨询等需要招标人解释、答疑的,应当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文件并提供电子版(发至招标人电子邮箱xhjtcgb01@xinhuaedu.com,并电话告知)。

3.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招标人电子邮箱发出,招标人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附件一:投标主要标准文件格式

附件二: 合同主要条款

附件三:《廉政承诺书》

附件四:《保证承诺书》


安徽新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采购部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