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线上点餐平台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新华集团创办于1988年,总部位于中国合肥。30多年来,集团始终肩负“新华教育、兴国为民”的崇高使命,秉承“团结、务实、开拓、奉献”的新华精神,现已发展成为以教育为主,集科技、投资和金融于一体的国际化、现代化企业集团。

新华集团专注教育事业,成绩斐然,涵盖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和教育培训服务等领域,拥有中国新华教育(02779.HK)和中国东方教育(00667.HK)两家上市公司。旗下院校有安徽新华学院、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安徽新华学校、合肥新华实验中学等。

因单位需要,现对集团旗下院校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部分学校食堂、超市线上点餐平台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参与。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XJGG-2023-0134

2.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部分学校食堂、超市线上点餐平台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3.项目地点:合肥市望江西路1166号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内     

4.项目需求: 详见项目服务需求。     

二、项目服务需求

1. 安徽丫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丫咪餐饮公司”)对旗下位于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下称“学校”或“校方”)的学校食堂、超市统一入驻线上点餐平台(简称“校园外卖平台”),与具备全国业务拓展能力、跨省项目实施能力和管理能力的供应商进行合作,满足在校师生外卖送餐服务等需求,提升院校师生体验满意度。

2. 供应商应具有专业的外卖平台服务团队和配送团队,能够保证服务和配送的专业性和实效性。供应商及相关工作人员须具备良好的征信、工作人员应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并持《健康证》上岗,所有工作人员及配送人员无传染病史,无其他传染性疾病。

3.供应商应自行承担装饰装修(方案须过我方审核确认)、添置设备等费用,装修时应保证不擅自变更场地结构、搭建其他设施,如有调整需求,须向学校相关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征得同意。

4.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给他人经营。

5.校园外卖平台使用的支付通道须接入校方统一支付系统,且确保资金安全。

6.供应商须负责全部业务软件和硬件投入,具体包括系统构建、店铺建立、菜单上线、宣传、配送、售后等工作,学校及丫咪餐饮公司无需投入。

7.供应商须就由外卖产生的宿舍区域生活垃圾提供相应的应对措施或方案。

8.供应商应对配送过程的食品安全采取相应的保障措施。

 三、报价人资质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的法人。

2.报价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外卖运营服务平台和专业配送团队,同时具有近三年专科及以上高校合作项目业绩两例以上。

3.报价人证照齐全并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的各项服务能力。

4.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信用资格要求: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报价人不得出现以下情况,否则投标报价无效(提供书面承诺):

(1)报价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最高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2)报价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报价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为准);

(4)报价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为准)。

 6.必须有一定的垫资能力。

 7.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项目结算方式

 此项目所有投入均由供应商承担和支付,供应商以扣点形式列出所有费用内容,包括丫咪餐饮公司及学生客户需承担的费用(见附表),待合同签订生效后,在后期运营期间收回成本及获取利润。 

 五、报价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1月13日上午12:00前。

 六、报价文件应含下列文件(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无模板,严格按照以下顺序要求制作,否则作废)

 1.公司简介。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价明细表需加盖公章(统一格式见项目服务需求中的报价表)。

 5.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线上点餐平台及配送服务解决方案(提供详细方案、流程等说明)。

 6.售后质量保证承诺书。

 7.近三年主要业绩及合同复印件(不少于2份)。

 8.廉政承诺书(见附件一)。

 9.保证承诺书(见附件二)。

 10.将报价资料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及联系方式。

 11.报价材料密封盖章后直接递送/邮寄安徽新华集团采购部。

 七、报价人须知

 1.报价人必须对其报价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报价人一旦中标,其报价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报价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将作为合同承诺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报价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不论报价结果如何,询价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询价人根据项目实际所需,不排除项目拆分的可能,请报价人均衡报价。

 八、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1.联系人:吴老师13856997961  杨老师13615695143  

                  姜老师13965034506 

    监 督:0551-65872699 

  2.地 址: 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55号安徽新华学院行政楼一楼集团采购部

  九、重要提示

  1.报价人对本询价公告中涉及对产品、服务等描述的技术参数、技术标准、产品配置等认为包含指定性、倾向性的内容,欢迎报价人向询价人提出质疑或咨询。

  2.报价人在获得询价公告等资料后,如果有问题需要询价人解释和答疑,应当在答疑截止时间前,以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方式向询价人提交质疑文件并提供电子版(发至询价人电子邮箱xhjtcgb01@xinhuaedu.com)。

  3.本项目的询价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询价人电子邮箱发出,询价人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报价人应及时关注、查阅。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安徽新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采购部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