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学院图书馆图书精准迁移项目招标公告

新华集团创办于1988年,总部位于中国合肥。30多年来,集团始终肩负“新华教育、兴国为民”的崇高使命,秉承“团结、务实、开拓、奉献”的新华精神,现已发展成为以教育为主,集科技、投资和金融于一体的国际化、现代化企业集团。

新华集团专注教育事业,成绩斐然,涵盖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和教育培训服务等领域,拥有中国新华教育(02779.HK)和中国东方教育(00667.HK)两家上市公司。旗下院校有安徽新华学院、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安徽新华学校、合肥新华实验中学等。

因单位需求,现对集团旗下安徽新华学院图书馆图书精准迁移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全国有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 ZBGG-2023-0095    

2.项目名称: 图书馆图书精准迁移项目                 

3.项目地点: 合肥市安徽新华学院内                   

4.采购方:安徽新华学院

二、招标内容

图书精准迁移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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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的法人(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或个体工商户。

2.项目所需或国家规定必要的资质证明证书复印件。

3.投标单位应具备三年以上(包括三年)图书馆馆配服务经验。

 4.投标人证照齐全并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的各项服务能力。

 5.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投标人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信用资格要求:截止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出现以下情况,否则投标无效(提供承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最高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2)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为准);

  (4)投标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为准)。

  8.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文件应含(材料需加盖公章,无模板,严格按照以下顺序要求制作,否则作废)

1.经年审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及业务负责人联系方式。

3.投标所需相关资质文件证明。

4.服务完成周期承诺。

5.报价不高于市场价承诺书。

6.服务质量承诺函。

7.保证承诺书(附件三)。

8.廉政承诺书(附件四)。

9.报价明细表需加盖公章(见第二条 招标内容;含普税、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可到现场勘察环境)。

注:投标文件须密封送交;所有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装订送(寄)来。

五、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书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书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将作为合同承诺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投标人必须到现场勘察环境,充分理解项目需求和各环节,认真核准报价,因未能现场勘察造成报价不准的,自行承担责任。

5.投标报价无需费用,但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方需缴纳壹万元履约保证金,待履约完成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返。

6.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需满足招标方需求。

六、现场勘察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答疑及现场踏勘截止时间: 2023年7月25日10时(图书馆王老师13615518847 ,投标人根据投标需要自行对接勘察)

2.投标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7月27日10时(过期不予接收,邮寄标书请用顺丰并自行考虑寄送时间,确保截止时间前送到)

七、投标及评选

投标人按第四条要求顺序将盖章后的投标资料(需装订)直接送(或寄)至安徽新华集团采购部,评选时间暂定7月27日上午10时,若有变动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无需到场等待。

八、邮寄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55号安徽新华学院行政楼105室 单老师收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55号安徽新华学院行政楼105室新华集团采购部。

联系人及电话: 单老师 13956911786  杨老师13615695143  

答疑及现场踏勘联系人:王老师13615518847

电子邮箱:xhjtcgb02@xinhuaedu.com  

十、重要提示

1.投标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涉及对产品、服务等描述的技术参数、技术标准、产品配置等认为包含指定性、倾向性的内容,欢迎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或咨询。

2.投标人在获得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资料后,如果有问题需要招标人解释和答疑,应当答疑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交质疑文件并提供电子版(发至招标人电子邮箱xhjtcgb02@xinhuaedu.com)。

3.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招标人电子邮箱发出,招标人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安徽新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采购部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