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集团教材采购招标公告

新华集团创办于1988年,总部位于中国合肥。30多年来,集团始终肩负“新华教育、兴国为民”的崇高使命,秉承“团结、务实、开拓、奉献”的新华精神,现已发展成为以教育为主,集科技、投资和金融于一体的国际化、现代化企业集团。

新华集团专注教育事业,成绩斐然,涵盖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和教育培训服务等领域,拥有中国新华教育(02779.HK)和中国东方教育(00667.HK)两家上市公司。旗下院校有安徽新华学院、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安徽新华学校、合肥新华实验中学等。

因单位需求,现对集团及旗下各院校2023-2024学年和2024-2025学年共4个学期的师生教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全国有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第一部分 项目编号及内容

1.项目编号:ZBGG-2023-0056

2.招标内容:2023-2025两个年度,安徽新华学院教材码洋约2000万元;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教材码洋约800万元;安徽新华学校教材码洋约300万元。

3.教材分包:

第一包:高校两课类教材;

第二包:高校新生教材(不含第一包);

第三包:高校老生教材(不含第一包);

第四包:中职教材教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为保证学生正常开课,中标人需在开学前两周,将货物交付到采购人指定位置。

第二部分 投标单位资质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具备相应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 1000 万元。

2.投标人提供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出版发行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其他证照。

3.近三年来(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至少具有3份为全日制高校配送教材的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供货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合同甲方)盖章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

4.投标人应具备国内一流出版社(如高教、机械、交通、清华、外研、上外、建工等出版社)的安徽代理资格或发行网点资格(出示相关证明),并具有高校教材征订、储运、调剂、退换及结算能力。

5.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投标人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投标人应提供本单位教材经营相应的情况报告(在省内高校经营情况、近两年受奖励或处罚情况)。

8.信用资格要求:截止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出现以下情况,否则投标无效(提供承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最高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2)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为准);

(4)投标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为准)。

9.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三部分 质量与服务要求

1.供应商必须提供正版教材。一旦发现盗版教材,供应商负责全部法律、经济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同时学校将追究供应商的经济赔偿。

2.每学期放假前(或自接到订单之日起20天内)必须保证到书率为98%及以上,开课前到时率为100%(含单本征订的教学参考书),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影响教学,供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停止合作关系。

3. 对补订、增订教材供应商应积极订购,不得推诿,并保证在12小时内给相关院校教务部门、采购部门回告该书有无,以便重新选购教材。追加的教材不得超过10天到书(加印、无书不印的教材除外)。

4.无论购书量的多少,供应商都应免费及时送书上门。

5.提前将教材按照院系、科室整理完毕,存放在指定库房,并根据学校开学时间要求,协助教材管理人员发放教材。

6.学校所订购的教材若发生积压和变化,供应商应负责当年订购多余教材的无条件退书及所送教材中的误差、残损的调换,并承担退货、调换所发生的费用。

7.中标的教材发行公司、书店应确保所订教材的课前到位,由于中标的教材发行公司、书店自身原因造成教材未到位而耽误教学的,需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不履行无条件退书的,不支付付教材费。

8.投标方应以科学求实诚信的态度,严格按照招标要求计算设定标底。教材是特殊商品,教材供应商在招标中不得进行恶性竞争和盗版教材进入学校,投标单位之间不得串通投标或恶意竞标,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学校不向未中标单位解释不中标理由,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报价材料书应含以下材料,并按要求加盖公章(附件没有提供格式的部分内容由投标单位根据项目需求自拟)。

投标文件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1.标书目录;

2.企业简介;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4.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5.投标报价(参照附件一);

6.出版物发行许可证;

7.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复印件;

8.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

9.不高于市场价格承诺书;

10.供货及质保时间承诺书;

11.售后服务承诺书;

12.出版社(图书公司)授权、开户证明或合作协议;

13.近三年高校类主要业绩证明(需提供3家以上合同复印件);

14.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在投标封面标明所投内容、公司名称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五部分 答疑、标书送达时间

1.答疑时间:2023年6月13日17时前。

2.投标书送达时间: 2023年6月 16 日12时前,过期不予接收。

3.标书费:本项目招标方不收取标书费。

4.开标评议时间:暂定2023年6月16日14时,若有变动招标方将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不再另行通知。开标时投标方无需到场等待。

5.评标:

(1)组成评标小组,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综合评审;

(2)评标过程严格保密,评标有关材料定标前一律不得私自带离评标现场,招标小组成员不得私下与投标方接触;

(3)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议方式进行;

(4)请各投标方在评标期间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6.定标:评标小组根据评标小组评标情况综合定标。

第六部分 其他

一、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本次招标投标方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50,000.00元),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于确定中标人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根据中标大小,不足的需补齐,最高上限10万元,履约保证金将于合同期满后2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果中标单位不按照合同履约,采购方不予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名称:安徽融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40100MA2PGXY07M

地址电话: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55号安徽新华学院学生公寓服务中心A楼102  18656356161

开户行及账号:杭州银行合肥分行 3401040160000400367

二、项目付款方式

按学期结算,供应商按合同约定完成供书服务,负责将每学期订购多余的教材无条件退书及所送教材中的误差和残损进行调换后,采购方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一个月内付清当期全部教材款(实洋)。

三、标书制作

本次招标投标书一式一份即可,无需副本,统一密封。

四、下列情况将会造成投标人投标无效

1.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标书。

2.未按招标书规定的内容制定投标书。

3.标书未封闭并加盖单位公章。

4.因投标人的恶意行为,使招标人遭受损失。

五、投标人的义务

1.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书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中标书与其投标书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廉政承诺书、保证承诺书、投标书,将作为合同承诺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六、联系方式

1.业务联系人:  单老师13956911786  谢老师18956067518  程老师15855198331

2.联系电话:0551-65872195   监督电话:0551-65872699

3.联系地址:中国·合肥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望江西路555号安徽新华学院行政楼一楼105室新华集团采购部。

 

 

 安徽新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采购部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