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学院商学院教学楼文化视觉导视设计与制作项目询价公告

新华集团创办于1988年,总部位于中国合肥。30多年来,集团始终肩负“新华教育、兴国为民”的崇高使命,秉承“团结、务实、开拓、奉献”的新华精神,现已发展成为以教育为主,集科技、投资和金融于一体的国际化、现代化企业集团。

新华集团专注教育事业,成绩斐然,涵盖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和教育培训服务等领域,拥有中国新华教育(02779.HK)和中国东方教育(00667.HK)两家上市公司。旗下院校有安徽新华学院、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安徽新华学校、合肥新华实验中学等。

因单位需求,现对集团旗下安徽新华学院商学院教学楼文化视觉导视设计与制作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全国有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 XJGG-2023-0053  

2.项目名称: 安徽新华学院商学院教学楼文化视觉导视设计与制作项目                 

3.项目地点: 合肥市望江西路555号安徽新华学院内                   

4.项目需求: 安徽新华学院商学院教学楼文化视觉导视设计与制作(详见设计说明)

     附件一 设计说明及效果图(仅限参考)

     附件二 需求清单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 30 万元),或个体工商户。

2.报价人证照齐全并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的各项服务能力。

3.信用资格要求:截止投标截止时间,报价人不得出现以下情况,否则报价无效(提供承诺):

(1)报价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最高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2)报价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报价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为准);

(4)报价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为准)。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价资料书(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简介。

2.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

4.★报价明细表需加盖公章(统一格式见附件二报价清单表格)。

5.各报价单位根据项目需求自带方案报价及需求。

6.本公告第二条第五项要求提供的书面承诺。

7.近三年类似项目案例及合同复印件(相关案例不少于2个,提供的合同至少提供能反映甲乙双方、服务内容、签订时间等内容的合同首页、合同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否则不予认可)。

8.以上报名材料装订成册并在报名资料封面标明公司名称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9.报价人必须对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若发现任何隐瞒、虚报情况,其报价资格将随时被取消。

四、踏勘、答疑、报价截止时间

1.踏勘截止时间: 2023年6月7日10时(报价人根据需要自行对接)

2.答疑截止时间: 2023年6月9日10时

3.报价截止时间: 2023年6月14日10时(过期不予接收,邮寄请自行判断预留时间。)

五、报价人须知

1.报价人必须对其报价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报价人一旦中标,其报价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报价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将作为合同承诺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报价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不论报价结果如何,询价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询价人根据项目实际所需,不排除项目拆分的可能,请报价人均衡报价。

5.报价人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六、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中国·合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望江西路555号安徽新华集团采购部。

2.联系人及电话:商务: 季老师 19956057771  李老师 19966525230  

 设计方案及现场对接人: 汪老师 17333239264

3.监督电话:0551-65872699

4.电子邮箱:xhjtcgb01@xinhuaedu.com  

七、重要提示

1.报价人对本公告、询价文件中涉及对产品、服务等描述的技术参数、技术标准、产品配置等认为包含指定性、倾向性的内容,欢迎报价人向询价人提出质疑或咨询。

2.报价人在获得本公告、询价文件等资料后,如果有问题需要解释和答疑,应当在答疑截止时间前,以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方式向询价提交质疑文件并提供电子版(发至询价电子邮箱xhjtcgb01@xinhuaedu.com)。

3.本项目的询价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询价人电子邮箱发出,询价人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报价人应及时关注、查阅。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安徽新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采购部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