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学院校友云活动(云返校)项目询价公告

新华集团创办于1988年,总部位于中国合肥。30多年来,集团始终肩负“新华教育、兴国为民”的崇高使命,秉承“团结、务实、开拓、奉献”的新华精神,现已发展成为以教育为主,集科技、投资和金融于一体的国际化、现代化企业集团。

新华集团专注教育事业,成绩斐然,涵盖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和教育培训服务等领域,拥有中国新华教育(02779.HK)和中国东方教育(00667.HK)两家上市公司,办学覆盖全国 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海外区域。旗下院校有安徽新华学院、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安徽新华学校、合肥新华实验中学等。

因单位建设需要,现对安徽新华集团旗下院校安徽新华学院校友云活动(云返校)项目需求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  XJGG-2022-0086

2.项目名称: 安徽新华学院校友云活动(云返校)项目采购

3.项目地址:  合肥市望江西路555号安徽新华学院

二、询价内容(品牌、参数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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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价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以营业执照为准)。

 2.投标单位应具备三年以上(包括三年)校友云活动(云返校)项目服务经验。

 3.投标人证照齐全并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的各项服务能力。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投标人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信用资格要求:截止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出现以下情况,否则投标无效(提供承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以最高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2)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为准);

  (4)投标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为准)。

  7.近三年高校类似项目案例及合同复印件(相关案例不少于2个,提供的合同至少提供能反映甲乙双方、服务内容、签订时间等内容的合同首页、合同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否则不予认可)。

  8.必须有一定的垫资能力。

  9.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文件应含(材料需加盖公章,无模板,严格按照以下顺序要求制作,否则作废)

1.投标文件目录。

2.投标单位简介。

3.经年审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报价明细表需加盖公章(见第二条 询价内容)。

5.法人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及业务负责人联系方式。

6.产品技术偏离表(见附件一)。

7.近三年主要业绩及合同复印件(不少于2份)。

8.项目完成时间及质保时间承诺。

9.报价不高于市场价承诺书。

10.第三条第6项信用资格要求承诺书。

11.与该项目相关的资质证书等资料。

12.保证承诺书(附件二)。

13.廉政承诺书(附件三)。

14.方案策划书(单独装订成册即可)。

注:投标文件须密封送交;所有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装订送(寄)来。

五、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书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书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投标书中的所有承诺,将作为合同承诺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9月16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七、报价及评选

报价方按第四条要求顺序将盖章后的投标资料(需装订)直接送(或寄)至安徽新华集团采购部,评选时间暂定9月16日下午2:00,若有变动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不再另行通知。报价方无需到场等待。

八、邮寄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55号安徽新华学院新华集团采购部办公室(15号教学楼二楼采购部)

九、项目联系人

1.项目联系人:程老师15855198331  单老师13956911786

2.方案沟通对接人:芮老师15255157989     

3.监督电话:0551-65872699

4.电子邮箱:xhjtcgb02@xinhuaedu.com  

十、重要提示

  1.投标人对本询价公告、询价文件中涉及对产品、服务等描述的技术参数、技术标准、产品配置等认为包含指定性、倾向性的内容,欢迎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或咨询。

2.投标人在获得询价公告、询价文件等资料后,如果有问题需要招标人解释和答疑,应当答疑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交质疑文件并提供电子版(发至招标人电子邮箱xhjtcgb02@xinhuaedu.com)。

3.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招标人电子邮箱发出,招标人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安徽新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采购部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