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雨水收集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新华集团创办于1988 年,总部位于合肥。30多年来,集团始终肩负“教育兴国、产业惠民”的崇高使命,秉承“团结、务实、开拓、奉献”的新华精神,现已发展成为以教育为主,集金融、投资、科技于一体的国际化、现代化企业集团。
     新华集团深耕教育,成绩斐然,涵盖高等教育、中等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等领域。旗下院校有安徽新华学院、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安徽新华学校、合肥新华实验中学、安徽优邦学教育和新华美国大学等。拥有中国新华教育(02779.HK)和中国东方教育(00667.HK)两家上市公司。
     因单位需求,现对安徽新华集团旗下院校,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雨水收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雨水收集项目

2.项目编号:ZBGG-2021-0066

二、招标内容须知

1. 工程规模: PP模块组合403.2立方米(含1座蓄水池和1座清水池),模块承压力必须符合不低于400KN/㎡,结构侧壁及顶板及底板做法需满足覆土2米要求。详见附件清单及设计图纸(可深化);

2.规范要求:出水指标达到《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2016)要求的雨水回用水水质要求,其他相关配件及管材参照图纸设计、按国家及行业相应规范;

3.工程内容: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等全部施工内容(设备加土建),中标单位需要提报具体的施工方案(可参考施工方案);

4.现场踏勘: 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5.项目地点: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高淳校区(在建);

6.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并具有类似项目建设、售后、维护等丰富经验的公司;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本地化服务能力;

3.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投标单位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投标单位在参加此次采购项目之前的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投标文件编制(但不限于)

1.商务标

1.1开标一览表;

1.2投标报价函;

1.2.1投标总报价;

1.2.2投标分项报价;

1.2.3投标报价说明;

1.3企业简介;

1.4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相关证照复印件;

1.5授权委托书;

1.6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证明材料;

1.8近三年主要类似业绩汇总,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3份及以上(典型和大型项目优先);

1.9施工周期承诺书;

1.10质保周期承诺书(不低于2年);

1.11其他优惠承诺;

1.12售后服务承诺书;

1.13投标授权书及业务负责人联系方式;

1.14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技术标

2.1目录;

2.2企业简介;

2.3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相关证照复印件;

2.4企业资质及相关证件证明;

2.5最终深化图纸;

2.6系统方案、工程量清单及产品详细参数;

2.7供货及施工周期承诺书;

2.8施工组织方案: 

2.8.1主要施工方案; 

2.8.2质量技术保证措施; 

2.8.3安全文明组织措施;

2.8.4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 

2.8.5与其它专业配合措施;

2.8.6项目管理架构;

2.9近三年主要类似业绩汇总,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3份及以上(典型和大型项目优先);

2.10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答疑、投标截止时间及标书费

1.答疑截止时间:2021年8月8日17时。

1.1投标人在获得本招标文件后,如果有问题需要招标人解释和答疑,应当在答疑规定时间前,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文件并提供电子版;

1.2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答复(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1.3招标答疑文件或补充招标文件将成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本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招标文件(含补充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是签订采购合同的主要依据,采购合同条款中涉及本招标文件的条款应当与本招标文件(含补充招标文件、答疑文件)相一致;

1.5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自行做出的理解、解释、推论和应用,招标人概不负责。由于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的任何误解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8月9日上午11:00。

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资审文件、投标书、样本等装入密封的信封内,封条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封面注明“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雨水收集项目投标文件”。若正本与副本存在差异,以正本为准。

4.标书制作数量及标书费

4.1投标文件要求,商务标:正、副本各一份;技术标:正、副本各一份;商务标与技术标分开密封;

4.2标书费:本次不收费。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将投标保证金壹万元直接汇款到招标人指定银行及开户帐号,招标人凭银行回单开收据。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2.招标人开户银行及账号:

收款人账号:3208 9999 1010 0040 07548

收款人名称: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南京中央门支行

行      号: 3013 0100 0159

3.投标保证金返还:未中标单位凭收据原件,在项目定标后10个工作日内到招标单位办理退费(无息)。投标保证金一律转账退还至投标单位账户,不退到个人帐户。

4.履约保证金返还:在合同履行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凭收据原件到甲方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一律转账退还至投标单位账户,不退到个人帐户。

、招标、开标、评标

1.招标:本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

2.开标、评标

2.1开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本工程采用议标形式。议标地点:新华集团采购部会议室。

2.2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2.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2.2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2.3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

2.2.4投标文件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

2.2.5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2.6投标单位在一份投标文件中,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

2.2.7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2.2.8提供虚假材料的。

八、投标人的义务

1.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书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书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2.投标书中的所有承诺,将作为合同承诺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投标注意事项

1.项目产品报价方式

本招标项目的产品报价包含产品价格、运输、保险、税费、装卸、施工、相关部门的检测、验收费用、水电费、措施费、成品保护、管理费、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除非另有约定,招标人为履行本项目产品采购无需支付其他任何款项、费用。

2.投标报价

2.1投标方根据招标文件产品的规格、型号、相关参数(包括但不限于)及类别,考虑现场实际条件、企业自身综合实力等因素,并综合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合同履约及产品供货的风险因素进行产品综合单价及总价报价。投标单位所报产品涉及安装的人工费,结算时不予任何政策性调整。

2.2投标方应在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报价表中标明拟提供材料的单价和总价。如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整总价。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标明的金额为准。

3.项目付款方式

主体结构安装(PP模块安装完成,土方回填结束)及雨水收集系统调试完成并正式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付至合同总款的95%;留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的起算日期为项目验收合格后的次日起计,24个月无质量问题或其他扣款情形的一次性付清(利息不计)。付款采用转账形式,乙方在甲方付款前一次性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全额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缓支付款项。

十、合同的授予

10.1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10.2招标人与中标人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采购合同,合同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第十一条采购合同及其附件”。

10.3中标人如不按第10.2条规定的时间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废除授标,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还应对超过部分给予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0.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产品的供应,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一经发现,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

10.5中标人须自行负责向南京市政府主管部门申领办理一切手续并获得所有为承担本产品供应所需之证明等全部文件(若需要),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十一、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雨水收集项目合同(附件一)

十二、联系人、联系电话

1.商务联系人及电话:薛老师18949850329;谢老师18956067518。

2.现场技术联系人及电话:季工19952416149.

 传真电话:0551-65872195

                                          

                                                  安徽新华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采购部                                         

                                  2021年8月4日